關于對三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烏蘭察布
今年以來,按照中央紀委和自治區紀委的部署,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現將其中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豐鎮市官屯堡鄉官屯堡村黨支部書記劉八奎等2人套取國家扶貧資金的問題。經查,2015年官屯堡村在落實“三到村三到戶”扶貧資金時,村黨支部書記劉八奎、村委會主任李謝軍等人集體商議,通過虛列花戶套取國家扶貧資金2640元,用于村務開銷。經2016年6月豐鎮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劉八奎、李謝軍二人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全部予以追繳。
2、察右前旗老圈溝鄉烏爾圖村原黨支部書記栗盤龍等2人截留挪用扶貧資金的問題。經查,烏爾圖村原黨支部書記栗盤龍、原村委會主任吳補羅在協助察右前旗扶貧辦撥付貧困戶補貼資金時,將2萬元貧困補貼資金只發給貧困戶9700元,截留10300元用于支付村委會債務。經2016年9月察右前旗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栗盤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吳補羅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全部予以追繳并重新補發到位。
3、四子王旗江岸蘇木江岸嘎查原黨支部書記劉雪峰貪污禁牧補貼資金的問題。經查,劉雪峰在江岸嘎查任黨支部書記期間,協助江岸蘇木發放禁牧補貼資金時,通過偽造身份虛報草場面積,累計套取禁牧補貼資金81600元用于個人生活消費。經2016年9月四子王旗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雪峰開除黨籍處分,違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繳,其違法行為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脫貧攻堅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一項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務,全市各級黨委要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強化問題導向和責任擔當,確保扶貧政策落實監管到位,扶貧資金發放到位,更加扎實地把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有關扶貧攻堅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和市第四次黨代會精神,認真履行好監督責任,進一步加大對扶貧領域以及涉農涉牧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決維護好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曝光一起。
中共烏蘭察布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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